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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2024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作者:小编 日期:2024-09-02 07:45:45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市第一次安委会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4年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制定本要点。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动创安”工作要求,坚持严管优服的监管理念和严格积极的工作作风,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白银市矿产资源开采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整治方案》为主线,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加快补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短板弱项,在抓主抓重中统筹落实各项监管任务,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加强和改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塑造全市非煤矿山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持续丰富“三监结合”监管新模式的内涵外延,重点强化网上监管,监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推进非煤矿山治本攻坚,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着力减少一般(零星)事故,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一)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意见》《若干措施》《硬措施》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组织开展学法规、强管理、抓落实活动,全面强化《意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及202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局涉矿相关标准、规范、文件的宣传宣讲,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平时考核内容,适时开展针对性督导检查。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硬措施》进行宣贯安排,确保“硬”措施落地见效。结合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执法监督、预审等制度体系,解决执法“宽松软弱虚”等问题。

  (二)压紧靠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市应急管理局以中央、省属在银金属非金属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以属地监管原则,对所属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实施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监管盲区。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安全全生产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关口。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对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性总体安全设施设计。1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生产系统,单个生产系统必须达到最低生产规模。根据非煤矿山类型、生产规模聘请不少于5名熟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的相关专业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非煤矿山企业要在批准的施工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竣工验收图纸等资料应当与建设现场实际一致,与安全设施设计相符。一如既往地将砖瓦用粘土矿作为监管对象,加强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督促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定期(每三年)聘请有资质的安全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加强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监管,探矿工程项目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探矿工程安全专篇,依法取得探矿许可证。探矿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审查同意,探矿工程项目不得施工。

  (四)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立足管用实用,认真谋划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列出攻坚清单,在强化打非治违、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融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联系包保等重点工作,为全市矿山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健全治本攻坚调度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约谈通报、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对走形式走过场的县区和企业,严肃约谈主要负责人。实行治本攻坚清单逐级审核制度,督促将根本性、系统性问题全部纳入攻坚清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不断规范和加强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全员风险辨识评估办法,紧紧依靠和抓住一线、基层从业人员,将从上到下的辨识管控机制转变为从下到上为主、会商研判为辅的辨识机制和以人为本、整体和局部结合的管控机制,定期开展全员风险辨识评估,健全岗位“明白卡”和风险“告知栏”,让每一名员工清楚岗位风险、掌握防范措施。及时开展到矿、到头面、到作业地点的前瞻性研判,督促矿山对采掘接续、危险性较大设施设备、高风险作业、关键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采取有效措施管控。

  (六)全面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走实走深。持续落实《加快推进全省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方案》,组织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按照一地一企一矿一方案、一报告的原则,逐地逐企逐矿审定方案、审核报告,推动县区政府对小矿集中、单个矿山难以查清的地区开展区域性普查。督促建矿时间长、生产系统复杂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特别是与煤共(伴)生非煤矿山企业要在普查基础上采取钻探、物探、化探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普查,真正查全、查透、查清各种隐蔽致灾因素。建立各地各企各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数据库,明确3至5年采掘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分类划出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

  (七)强力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运用,督促所有地下非煤矿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重新确定灾害等级。督促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分区落实区域治理、工程治理、超前治理、地面治理等措施,冲击地压矿井积极采用顶板压裂等区域卸压措施,受水患威胁矿井严格执行“五必须、五严禁”和“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强化过断层构造带等复杂地段超前治理,落实大面积悬顶强制放顶措施。非煤地下矿山推广应用充填开采技术。督促露天矿山按规定进行边坡和排土场稳定性分析和评价,高度200米以上的边坡每季度进行边坡监测分析。

  (八)持续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审批“红线”,强化尾矿库准入、运行、管理、闭库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对在用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进行1次全面质量检测,完善汛期、地震、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落实防范应对措施。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拟闭库尾矿库和头顶库尾矿库开展风险隐患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尾矿库闭库销号,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不再排尾作业、停用超过3年以及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明确关闭时间,实施闭库治理。

  (九)不断提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每月定期对矿山全系统各环节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逐一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排查在“质”和“量”上与安全现状相符。督促矿山企业上级公司严格落实联系包保责任,每季度至少到矿山开展1次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了解和掌握矿山真实状况。严格落实重点执法检查计划,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对重点矿山、重点事项、重大隐患的督办核查,确保闭环销号。建立本地区重大隐患数据库,实现矿山企业自查上报、监管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全量汇总。

  (十)加快推进矿山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坚持统筹谋划和“一张网、一盘棋”思想,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非煤矿山“电子封条”)建设,力争12月底前实现边坡现状高度在150米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具备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感知数据的“应联尽联”。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应用入井人员身份唯一性识别技术。依托国家矿山局相关标准和《甘肃省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指南》,通过采装智能化、机械化、固定岗位无人化等方式,指导矿山企业按照不同矿种、不同矿山规模分级分类分批开展智能化建设。持续落实《全省矿山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力争到2025年,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局部智能化建设实现提速扩面,新建、改扩建的大型露天矿山全面实现智能化。

  (十一)开展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百日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全省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召开会议对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通过企业自查、属地部门联合检查、省级帮扶指导等形式,高质量完成地面生产、生活、行政福利区等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地面火灾事故。规范和加强动火、爆破等高风险作业,严格执行“一项动火作业、一个安全技术措施、一张动火作业票”制度。

  (十二)开展重点时段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按照《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防范措施,全面教育培训,严格复产复工验收,严厉打击擅自组织恢复生产、不按设计施工、违规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针对复产复工、重大活动、节假日、汛期及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段,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提示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十三)协助做好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县(区)应急局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矿山企业的各类证照情况,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加强现场核查。市应急局将全力协助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做好首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现场核查工作,对辖区内安全许可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县区应急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竣工验收过程和结果监督,确保验收程序和标准符合要求。

  (十四)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行动“回头看”。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做好大起底大排查行动的后半篇文章,坚持从严从实抓问题整改,对矿山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底不罢休,切实把整改落实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规范矿山外包工程管理,督促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科技术人员”,打击“草台班子”、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十五)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尾矿库监督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严格执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控制尾矿库总量,严禁新建“头顶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应当采用一次性建坝。各县区要摸清辖区内尾矿库现状,精准掌握主要风险,建立尾矿库监管台账,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辖区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运行状态、包保责任人、监管主体等信息在所在地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时要及时在“尾矿库包保责任动态管理系统”手机客户端,动态更新尾矿库运行状态、包保责任人等相关信息。督促尾矿库汛前要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排洪系统检测和调洪演算,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确定汛期尾矿库的运行水位、干滩长度、安全超高等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十六)强化与煤共(伴)矿山安全监管。各县区全面摸清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底数,建立基础档案台账。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积极组织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开展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与煤共(伴)生矿山安全准入标准。要由煤矿设计单位和煤矿安全评价单位按照煤矿开采的相关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对与煤共(伴)生矿山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和安全评价。要按照煤矿开采的相关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对与煤共(伴)生矿山进行安全监管。要对与煤共(伴)生矿山实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实施“上限执法”,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防死守、杜绝事故。

  (十七)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持续开展外包工程检查,督促发包单位严格落实外包工程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无资质承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非煤矿山企业统一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严禁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金属非金属地下基建矿山掘进工程承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大中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生产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生产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1家,承包单位严禁转包和分包采掘工程及爆破作业项目。承包单位要向项目部派出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派出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十八)全力夯实现场安全管理基础。持续推动矿山企业安全模范班组创建活动。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反“三违”力度,强化不安全行为量化考核,2024年底前所有正常生产非煤矿山企业主要作业地点安装视频监控,实现“无视频不作业”。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使用和应知应会、应急演练等专项培训。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规范和加强动火、爆破、巷道贯通、大件运输、冒顶处理等关键环节过程管控,力争不发生一般事故。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修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针对灾害特点开展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掌握事故征兆、熟知各类灾害避灾路线、熟练使用自救器等。组织开展反风演习,检验通风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确保发生灾害后,该反风时能反风。

  (十九)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煤矿山违法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治理。精准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取缔关闭非煤矿山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勘查开发秩序,及时发现和整改非煤矿山各类事故隐患。各县区要把停产停建矿山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计划,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组织恢复生产的行为。坚决杜绝长期停产矿明停暗开等非法行为。督促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及时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非法组织生产。加大对长期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行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要及时督促企业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和副本。

  (二十)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白办法〔2024〕4号)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采,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不按设计开采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引导非煤矿山企业杜绝急功近利、应付监管、心存侥幸的思想。

  (一)强化实干担当。《工作要点》是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前瞻性和整体性安排部署,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县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个安全理念,把抓落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最鲜明的底色和最突出的亮色,加力实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二)细化责任分工。非煤矿山安全是全市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更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因素。各县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抓住主要矛盾,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主抓、分管负责同志协抓、责任部门全力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对照主要任务,分解细化具体工作,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实施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全力推动工作快落实、要求快落地。

  (三)密切协同联动。矿山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矿山安全贯穿矿山企业方方面面。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安委办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的职责,主动对接有关职责部门,及时优化工作措施,及时指导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落到基层末梢。必威betWAY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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