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商标设计
商标分类
在线申请
商标查询
公司服务 More>>
服务范围
商标续展
商标转让
商标异议或异议答辩
近期办理商标 More>>
第6类“拦河”商标受理通知书
第29类“康自善”商标受理通知...
第45类“图形”商标受理通知书
第35类“熊它燕窝酸奶”商标受...
第43类“熊它酸奶”商标受理通...
第35类“熊它酸奶”商标受理通...
近期下达商标 More>>
第10类“薇颜小棕瓶”商标注册...
第3类“英诺小棕弹”商标注册证
第43类“图形”商标注册证
第30类“天地乙峰”商标注册证
第44类“优小丹”商标注册证
第35类“优小丹”商标注册证
我们的客户 More>>
[安徽商标注册]安徽文达电脑专...
[安徽商标注册]纪念日集团
[合肥商标注册]安徽路基亚电动...
[安徽商标注册]安徽圣大房地产...
[合肥商标注册]合肥滨湖投资控...
[合肥商标注册]金塘利安房产“...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新闻-正文
驰名商标认定的法律内涵

  加入世贸组织6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有了长足进展,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驰名商标事业成效显著,可圈可点。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遵循“被动保护,个案认定”原则,只在诉讼中对商标驰名进行事实确认。然而,现实往往不尽人意。作为企业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救助最重要手段之一,驰名商标之于企业,其意义早已超出了单纯的维权诉求,企业往往把它当成市场竞争的法宝。地方政府更是把驰名商标作为地方和企业品牌建设的努力方向和重要指标。同时,消费者也愿意把它看作商品品质的保证和承诺。这状况或多或少有些偏离立法的初衷。于是,引导企业、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理解驰名商标的法律内涵,还原驰名商标本来面目,理所当然地成为立法者和执法者所必须面对的当务之急。

  “要严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法律适用关和严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事实关。”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出席在无锡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对于刻意制造纠纷以获得驰名商标认定,能够查实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处理,并依法撤销原判和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被认为驰名度评判不专业、标准难以统一和操作过于简单,因而较多地遭到外界质疑。曹建明这次讲话,被媒体理解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严格驰名商标认定的表态。

  “推进法治,回归理性”。这是多年冷静地观察和研究驰名商标发展变迁的中国知识界开出的一剂良方。回归理性,还原本色,对企业如此,对消费者同样如此,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更是如此。


  浏览0次   【加入收藏】  【打印文章】  
公司简介 | 业务范围 | 本站律师 | 客户投诉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我要留言 | 友情链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站前路宝文商务大厦(白马大厦)908室  商标注册  商标代理  商标转让  安徽商标注册  合肥商标注册
电话:0551-64208159 64222728   传真:0551-64208159   手机:13329018643   E-mail:dianjintm@gmail.com
版权所有:安徽省点金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5006188号-2 站长统计